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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電商步入全面徵稅時代:終於公平競爭

對美國電商行業來說,這是一個歷史性時刻。這意味著美國消費稅體系正式全線覆蓋網絡電商。美國網絡電商的稅收紅利期正式結束,他們將步入與普通零售商平等競爭的時代。

什麼是消費稅?

美國最高法院週四以5比4的票數判決,各州有權對互聯網電商公司的跨州銷售徵稅。或許對國內讀者來說,這則新聞有些難以理解。這主要是因為中美兩國之間的消費差別。中國的商品價格實際上是稅後價格,包括了增值稅等諸多稅項;而美國的商品價格是稅前價格,消費者在最後支付時需要額外繳納消費稅。

無論是購買商品,還是外出就餐,或是給車加油,都免不了比例不一的消費稅。消費稅由各州和地方政府決定,也是當地政府的重要財政收入組成部分。因此,美國50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的消費稅率各不相同,有5個免稅州(如果排除地方消費稅,只有3個真正免稅州),其他各州的綜合消費稅最高為路易斯安那州(10.02%,2018年數據)。

那對電商有什麼關係?在美國最高法院今日判決之前,美國的網購還是沿襲了幾十年前的規定。即如果一個網購商家在A州,其在B州沒有實體業務,那麼B州消費者從該商家購物,則可以不用在B州繳納消費稅。而在判決之後,不管有該商家在B州有沒有實體店,B州消費者都必鬚根據本地消費稅率繳稅。

舉例來說,電子產品在矽谷地區的消費稅率為9.25%。我從加州購買一部索尼 A7M3相機,實際支付額是1998美元加上184.82美元的消費稅。而如果我從紐約知名電子產品商家B&H購買,同樣的價格就可以免交184.82美元的消費稅,因為B&H在加州並沒有實體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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