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兩年過渡期後,我國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將在今年迎來監管新政。《經濟參考報》記者從業內獲悉,隨著過渡期即將在今年年底再度到期,商務部等相關部門正緊鑼密鼓制定過渡期後政策,監管新政在此前的“48新政”基礎上將做較大改動,政策思路大方向上將更加適應跨境電商進口特點,包括研究出臺適合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有別于一般貿易進口的單證等通關舉措、以及制定更具靈活性的正面清單等。
進口新政正在醞釀
我國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政策的調整,可追溯到2016年4月8日起實施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新政(被業內稱作“48新政”),新政核心為調整關稅、正面清單、通關單三項內容:即在稅收層面,實施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在通關層面,參照進口商品正面清單,需按貨物驗核通關單,並對化粧品、嬰幼兒配方奶粉等商品提出了首次進口許可批件等要求。
隨後,考慮到跨境電商的特點,在2016年11月和2017年9月,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過渡期政策先後兩次延長至2018年年底,即繼續按照“48新政”之前的模式進行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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