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電子商務法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將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9月25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結合電子商務領域有關投訴情況和部分案例,對新出臺的電子商務法的亮點進行解讀,方便消費者及時掌握了解,更好維護權益。
微商納入管理
平臺不得“炒信”“刷單”
在電商領域,通過微信、網絡直播等形式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的情況日益增多,帶來了很多消費維權新問題。據中消協介紹,由于線上開設店鋪缺乏信用保證體係,進入門檻低,無營業執照,在發生消費糾紛後,有些微商甚至直接刪除好友或更換賬號逃避法律責任。此外,虛假宣傳、承諾不兌現等情況也比較突出,有些微商還趁機進行非法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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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全文 電子商務法給電商戴上“緊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