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將至,不少民眾打算出遊,並透過Agoda等訂房網站訂房,住宿費用能不能夠索取統一發票?
高雄國稅局官員表示,最好的方法是按付款對象來判斷能否索取統一發票,如果直接付款對象是國內旅宿業者,就可以索取統一發票。
反之,若是消費者付錢給境外電商平台,因今年底前境外電商平台免開統一發票給消費者,因此消費者如付錢給境外電商平台,則無法取得發票。
高雄國稅局指出,依據跨境電子勞務交易課徵營業稅規範,國內營業人運用境外電商營業人架設的網站或建置的電子系統銷售勞務予境內自然人,並自行收取價款者,實體使用地點在中華民國境內時,國內營業人自買受人收取的全部價款,應開立發票予買受人。
換句話說,消費者如付錢給國內旅宿業者,國內旅宿業者就應開立全部價款發票給消費者。
反之,若是由境外電商營業人收取價款者,境外電商營業人自買受人收取的全部價款,及國內營業人自境外電商營業人收取的價款,均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規定報繳營業稅。
但,今年底前境外電商平台免開統一發票給消費者,因此消費者如付錢給境外電商平台,則無法取得發票。
換句話說,國內營業人應開立發票的對象是境外電商營業人,而非買受人。
目前透過訂房網站訂房的模式有二,一是國內旅宿業者自行向消費者收取全部價款,並另行支付平台服務費給境外電商模式,則國內旅宿業者應開立全部價款發票給消費者,並報繳營業稅;國內旅宿業者支付給境外電商平台的平台服務費也由國內旅宿業者報繳營業稅。
二是由境外電商平台向消費者收取全部價款,並扣取平台服務費後,再將餘額支付給國內旅宿業者,這部分境外電商平台在今年底前,可以免開統一發票,但要繳營業稅;國內旅宿業者向境外電商收取的價款也要報繳營業稅。
原文出處:透過訂房網站訂房有沒有發票 國稅局這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