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吸引外商參與開發越南電子物流市場,越南頒布物流服務經營新規定,即起生效實施。該議定內容指出,若符合規定之條件,外國廠商可成立企業或合資參與從事屬海運(內地運輸除外)之貨品運輸服務經營、海運輔助服務之貨櫃裝卸、國內河運之貨品運輸、鐵路運輸之貨品運輸、陸路運輸之貨品運輸等業務。
越南電子商務年均成長率約為三五%,為具有電子物流發展潛力的市場,惟近年因網購及宅配送貨等需求大幅成長,為電子物流供應商造就龐大商機。
二○一七年越南計有五十家電子物流供應商,其中包括Lazada、快遞送貨、GrabExpress及Speedlink等,除了終點交貨服務外,各電子供應商還設立寄貨據點,以助購物者與售貨者可隨時在鄰近地區收寄貨。
為提高電子物流服務業競爭力,越南政府己決定,至二○二五年提高物流服務供應商競爭能力行動計畫,提供越南物流廠商發展條件,協助資訊技術、人力資源培訓,減少企業成本等,並預計二○二○年越南電子物流市場營業額可達二億美元。
原文出處:吸引外商 越南頒布物流服務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