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速發展的東南亞市場也開始規範跨境電商的行為了,但這對跨境電商賣家來說則意味著成本的提高。
億邦動力獲悉,日前,泰國內閣批准了對“稅收法”的修訂草案,對所有電子商務交易徵收VAT(增值稅)。目前,新法案僅針對沒有在泰國進行商業註冊登記的跨境電商,包括亞馬遜、Google、Facebook和Line等公司。
VAT為7% 增收門檻為180萬泰銖
據億邦動力了解,該立法草案邀請通過電商向泰國聚美提供服務(不論消費者的居住地)的外國運營商在年度收入超過180萬泰銖(約36.49萬人民幣)的VAT註冊門檻時,該運營商需要登記並繳納VAT。這裡面的外國運營商包括網站和APP平台。
因此,當電商平台銷售超過VAT繳納限額時,該平台必須按照產品7%的價格向泰國稅務局繳納增值稅。值得注意的是,外國運營商是不能向泰國客戶收取增值稅,也不能申請進項稅抵免貨退款的。因此,對於海外企業來說,只能通過提高自己產品售價來讓消費者消費時自己的低耗增值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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